北京天天爱来生鲜有限公司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处罚
日期:2023-09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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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,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,涉及北京天天爱来生鲜有限公司,该公司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。具体信息如下: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
京通市监处罚〔2023〕2472号 |
行政相对人名称 |
北京天天爱来生鲜有限公司 |
行政相对人类别 |
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|
行政相对人代码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|
91110112MA02063H3F |
工商注册号 |
110112030387992 |
组织机构代码 |
—— |
税务登记号 |
—— |
事业单位证书号 |
—— |
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|
—— |
相对人证件号码 |
—— |
法定代表人 |
帅* |
违法行为类型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(2018版)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(十)项 |
违法事实 |
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事实成立。因当事人已主动退还货款,违法所得为0。 |
处罚依据 |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(2018版)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(五)项 |
处罚类别 |
罚款 |
处罚内容 |
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,并决定处罚如下:罚款:1000元; |
罚款金额(万元) |
0.1 |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 |
—— |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|
—— |
处罚决定日期 |
2023-08-31 |
处罚有效期 |
2099-12-31 |
公示截止期 |
2023-11-30 |
处罚机关 |
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|
备注 |
特别提示: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,真实性未证实,仅供参考。请谨慎采用,风险自负。